重要通知: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消有效期设定

搜狐焦点长春站 2019-08-16 10: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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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注意啦!搜狐记者要播报一条【重要通知】: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期后商品房的买卖

据悉,通常预售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之后,如果楼盘已经售完,已为现房,则可以直接办理大证,如果项目没有销售完毕,需要申请新的预(销)售证,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的部分楼幢,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则属于违规销售,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之前已经签订合同的部分。

《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内容如下:

搜狐记者认为,此次调整的内容,精简了房地产企业的办事流程,但对房地产的事后监管要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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