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2020年吉林房屋拆迁有新政策了

搜狐焦点长春站 2020-02-10 0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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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的被征收人看过来!《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经2020年1月6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炉,自2020年3月10日起落地施行。以下是2020年吉林拆迁新政要点:1、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2、房屋补偿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

吉林的被征收人看过来!《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经2020年1月6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炉,自2020年3月10日起落地施行。以下是2020年吉林拆迁新政要点:1、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2、房屋补偿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附属设施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3、经营性主体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当根据经营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也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或者根据建筑面积核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具体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4、征收方逾期违约不提供安置房,应高标准支付安置费第三十五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产权调换房屋的,应当自逾期当月起高于原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5、住改非也能拿经济补助第四十条 征收的住宅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按照住宅进行补偿,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6、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灭失的,可以拿征收补偿第四十一条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灭失,并因拟进行房屋征收等原因未能恢复重建的,应当结合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面积等信息及相关影像资料给予补偿。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非因被征收人过错造成房屋灭失的,应当对房屋价值给予补偿。7、严禁暴力搬迁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以及破坏、拆除房屋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怎么样,大家看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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