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福利房还是商品房?河北高阳一“安置楼”身份成谜

长春搜狐焦点网 2019-04-18 08: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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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福利房还是商品房?河北高阳一“安置楼”身份成谜 2019年04月18日 07:48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新浪 QZone 微信 0 评论 0 人参与 望着金西苑小区空荡荡的工地,河北高阳县锦华街道西街社区村民们表露出了无奈。 按照最初的规划,村民们在不久的将来将入住到这一小区,以福利安置房的名义,

是福利房还是商品房?河北高阳一“安置楼”身份成谜

2019年04月18日 07:48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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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金西苑小区空荡荡的工地,河北高阳县锦华街道西街社区村民们表露出了无奈。

按照最初的规划,村民们在不久的将来将入住到这一小区,以福利安置房的名义,但在办理相关手续中,村民们发现了问题:一是金西苑小区“福利安置房”售价为6050元/平方米,并规定村民本户人口达不到所需购楼面积,超出部分按8720元/平方米收取,但高阳县规定商品房限价是6300元/平方米;二是同时要求每户交纳30万元购房诚意金。

面对上述要求,西街村村民没有接受,他们质疑村委会涉嫌变相开发和非法预售,“打着‘福利安置楼’名义实则欲进行商品房销售的目的。”

4月11日,在高阳县政府北、高陶路东侧,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来到了金西苑小区安置房施工现场,项目大门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高阳县西街社区居民安置楼(金西苑小区)工程”的字眼十分醒目,但工地却是大门紧闭,围挡内冷冷清清,工程已经停滞。

针对停工的项目与村民的质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分别走访了高阳县相关政府部门,但多以“开会”为由拒绝。高阳县住建局房管所一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金西苑小区这个项目在他们看来“很是奇葩”,虽然已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但按商品房建设和售卖流程规定,村委会不具备开发主体,因此目前并未收到该项目有关报卷,也并未为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金西苑小区何时开工、何时明确“身份”目前还没有答案。

一个名为“福利安置楼”的项目

据西街社区村民反映:他们于2018年12月21日接到西街村(居)委会《致全体西街村民的通知》,西街村集体30亩土地将建设金西苑小区安置房,并告知村民,西街居委会于2018年11月通过选举产生了西街金西苑小区筹建领导小组,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许召开全体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金西苑小区分配方案,并于2018年12月7日已报上级机关通过。

分配方案规定:

2012年办理城中村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的总人口约1328人,享有金西苑小区分配权。

2016年12月16日普查西街村总户数有324户,按户数分配住宅楼,以户为单位每户一处,人均约30平方米,属成本价格房。

房子户型90平方米的售价为每平方米6050元;户型为120平方米的,售价为每平方米5800元。不要房子的每人发放8万元土地补偿款。

如本户人口达不到自己所需购楼面积的,超出部分面积价格为每平方米8720元;如本户人口超出所需面积的人口,每人支取补偿款8万元,支取补偿时间在工程完成投资额的25%后,在居委会领取。

同时,为了保证安置楼工程正常施工,购楼款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分两次缴清,购房户自接到通知后,需在2018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30日先缴纳30万元,按交款顺序选择户型,缴足诚意金的购房户需要在2019年1月15日前把剩余楼款交清,否则视为违约,将诚意金的30%视为违约金,并取消本小区住宅楼的购买权。

面对这样的要求,该村村民质疑:集资建房有无政府批文?未交齐房款为何要扣30%诚意金?既然是福利房,为何邻村每平方米只需要3000元/平方米,西街社区福利安置房每平方米却要6050元?高阳县目前规定的商品房限价是每平方米6300元,西街社区“福利安置楼”跟商品房又有什么区别 ?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西街村位于高阳县城中心位置,近年来随着政府征用占地,村民手里已经没有地了,“目前这30亩土地,还是前两年被政府征收后村里又花高价买回来的,因此如今能有一套福利房对村民们来说很重要”“居委会是打着集资安置房的幌子先从村民手中集资收钱办理前期的各项投入及手续,等项目建设到总投资的25%,再把整个项目转让给高阳县益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而就可以对外销售,从而达到商品房开发盈利的目的。”

据公开资料显示:高阳县益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较大股东为高阳县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停工

在高阳县政府北、高陶路东侧,记者来到了金西苑小区安置房施工现场,项目大门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高阳县西街社区居民安置楼(金西苑小区)工程”的字眼十分醒目,但工地却是大门紧闭,围挡内冷冷清清,工程已经停滞。

据村民们提供的一份有关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阳金西苑小区项目部给西街社区委员会项目筹建小组的《关于施工现场停工索赔和复工的报告》资料显示:该项目部于2018年11月22日收到住建局停工通知,至2019年1月7日已停工47天。由于施工现场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已经给承建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为避免双方造成更大经济损失,要求西街社区委员会项目筹建小组尽快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确保年前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8月。

走访调查中,高阳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股一李姓股长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村民反映的金西苑小区是不是“福利安置楼”他们不清楚,但项目所占地块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经过正常招拍挂的,约在2012年底挂牌出让,于2013年初被西街社区村委会摘牌所得,目前土地使用权人是西街社区居委会。

记者看到该项目所占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上显示发证时间是2016年5月25日,注明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据知情人提供的一份高阳县国土资源局给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督促开工通知》资料显示:西街社区居委会与当地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取得的是位于县政府北、高陶路东侧地块,面积2公顷,经实地踏勘发现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已构成闲置。该宗地被国家土地督查北京局督办并限期整改。根据上级部门的督办意见,要求居委会于2018年12月21日前办理完毕合法开工手续进场施工,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施工进度达到开工标准,落款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通知单位及盖章为高阳县国土资源局。

采访中高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主管发证的一陈姓股长告诉记者,金西苑小区的规划手续已经全部取得,报批方是西街社区居委会。不过,一位举报村民告诉记者,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是2017年12月12日,上面注明着“补办”。按正常程序是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再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该项目本末倒置,具体情况外界并不知情。

高阳县住建局房管所一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金西苑小区这个项目在他们看来“很是奇葩”,虽然已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但按商品房建设和售卖流程规定,村委会不具备开发主体,因此目前并未收到该项目有关报卷,也并未为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议记者到西街社区居委会的上级——锦华街道办事处(即原高阳镇)了解具体情况。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回避

金西苑小区性质到底是福利安置房还是商品房?西街居委会收取每户村民30万元的诚意金及购房款是否合法?

按照政策规定,西街社区居委会既然不能作为商品房开发主体,当地政府部门对该项目当如何监管以确保村民们的利益不会有风险隐患?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到锦华街道办事处计划与黄旺书记采访了解,但该书记与来访记者玩起了“捉迷藏”。在该街道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先是表示“黄书记在开扶贫会让记者等”,后又说“领导与人谈事”,记者从下午两点多一直等到五点半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又表示“黄书记去别的地方开会去了”。

随后,记者计划对高阳县委书记高文才和县长闫向阳进行采访,得知书记和县长都在开会后,记者将采访提纲分别交由该县县委办一李姓主任和县政府办一魏姓主任转呈,希望县领导能责成尽快对采访内容反馈,但迟迟接不到反馈。

何为安置房?有房地产专业律师表示:安置房一般是指居民房屋或村民宅基地被征收拆迁后,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对于金西苑小区项目,其应不属于安置房,原因是它并不能适用安置房政策。

“项目虽然停工了,但它到底是福利安置房还是商品房我们始终没有答案?收的30万元购房诚意金也没给退……”4月11日,面对记者的采访,村民们气愤而又无奈的说到。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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