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排查京津冀,发现违建“大棚房”项目2799个

澎湃新闻 2018-08-21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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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今年8—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今年8—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8月21日,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媒体吹风会上表示,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

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同志马素兰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自然资源部日前已会同农业农村部,以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了联合督察,并部署开展了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一是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三是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

截至目前,京津冀三省(市)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项目1854个、棚数3.01万个,涉及土地面积2697亩。但通过全国性初步排查,还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不少地区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表现形式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马素兰说,对于触碰耕地红线获得个人违法利益或由于渎职、失职导致违法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要坚决查处,两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坚决防止姑息迁就、袒护包庇。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8月为准备阶段,9-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市、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并对辖区内专项行动成果负总责。各督察局同步开展专项督察,对地方上报情况进行抽验,筛选典型案件并督察地方严肃查处,对自查清理不彻底、弄虚作假,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地区,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整改纠正,并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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