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长春搜狐焦点网 2018-07-06 08:56:03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从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为做好2018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49号)“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136元”的规定,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如下调整:一、2

从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为做好2018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49号)“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136元”的规定,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如下调整:一、2018年度缴存基数以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6011.33元)为标准。二、2018年度缴存基数较高标准不得高于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8034元),较低不低于2017年省政府公布的长春市区较低工资标准(1780元/月)。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新文化报 - 新文化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